南京劳动合同的最长期限是多久?

发布日期:2017-08-25 18:05:58 文章来源:
南京劳动合同的最长期限是多久
南京劳动合同的最长期限是多久?

劳动合同期限是指劳动合同起始至终止之间的时间,或者说是劳动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时段.它一般始于合同的生效之日,终于合同的终止之时.
劳动合同期限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三种.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具体是指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劳动合同中明确规定了合同效力的起始和终止的时间.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关系即告终止.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还可以续订劳动合同,延长期限.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可以是较短时间的,如半年、一年、二年,也可以是较长时间的,如五年、十年,甚至更长时间.不管时间长短,劳动合同的起始和终止日期都是固定的.具体期限由当事人双方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确定.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所以,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是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其最长期限由双方协商;如果是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就无需确定终止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