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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劳动纠纷律师

南京劳动纠纷律师,劳动纠纷处理都有哪些程序.遭遇劳动纠纷后应该如何解决纠纷,从而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劳动纠纷的解决又有那些程序?发生劳动争议后,当事人可以向企业调解委员会申请

劳动诉讼应具备的起诉条件

劳动诉讼应具备的起诉条件,提起劳动纠纷诉讼是劳动纠纷双方当事人行使诉权的一种表现 劳动纠纷当事人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劳动纠纷诉讼,要求人民法院按

提高劳动纠纷一裁终局比例

记者从市人力社保局获悉,天津将继续调整完善高温津贴、休息休假等政策,创建和谐企业、和谐园区,调解仲裁监察效能,畅通劳动者维权渠道,

南京找专业的劳动维权律师

南京找专业的劳动维权律师 劳动官司 工伤索赔律师 三是非过错解除,即《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

南京工伤律师

南京工伤律师,复发如何认定,工伤的情况是非常复杂的,有关工伤的各类争议也是存在的 不管是进行工伤鉴定还是鉴定的赔偿申请,都是需要经过一定的程序,并且在相关部门进行工伤程序的备案后

南京劳动纠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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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案件律师

劳动纠纷案件律师,劳动争议仲裁与监察的区别、性质不同 劳动法兼有公法和私法的特征,劳动争议适用调解、仲裁是由劳动法所具有的私法因素决定的;劳动监察的产生是由劳动法所具有的公法

南京劳动诉讼律师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如何划定,《劳动合同法》划定,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单位拖欠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有两种表现形式:(1)未及时发下班资.

劳动争议仲裁与监察的区别

劳动争议仲裁与监察的区别,性质不同 劳动法兼有公法和私法的特征,劳动争议适用调解、仲裁是由劳动法所具有的私法因素决定的;劳动监察的产生是由劳动法所具有的公法因素决定的 其中,

劳动法规

员工主动辞职可以要求经济赔偿吗?《劳动合同法》对员工主动辞职可以得到补偿的规定,主要为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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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案例

南京劳动工伤纠纷律师,关于工伤分类的相关规定,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3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已经2008年9月3日国务院第25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南京工伤职工如何工伤鉴定

工伤职工如何工伤鉴定.工作中遭受伤害的职工,经由工伤认定之后就需要入行工伤伤残鉴定,然后就会根据这个鉴定的结果做出赔偿.对于良多人来讲,他们都不知道该如何入行工伤鉴定.

工伤保险费如何缴纳

工伤保险费如何缴纳?工伤保险费由用人单位缴纳,职工个人不缴纳.用人单位以本单位全部职工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本市工伤保险费缴费率按行业风险程度分为0.6%、1.2%、2.4%三个档次.缴费费率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