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人力社保局获悉,天津将继续调整完善高温津贴、休息休假等政策,创建和谐企业、和谐园区,调解仲裁监察效能,畅通劳动者维权渠道,
劳动诉讼应具备的起诉条件,提起劳动纠纷诉讼是劳动纠纷双方当事人行使诉权的一种表现 劳动纠纷当事人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劳动纠纷诉讼,要求人民法院按
劳动纠纷案件律师,劳动争议仲裁与监察的区别、性质不同 劳动法兼有公法和私法的特征,劳动争议适用调解、仲裁是由劳动法所具有的私法因素决定的;劳动监察的产生是由劳动法所具有的公法
南京劳动律师工伤会受到哪些赔偿呢? 因工受伤有哪些补偿 申请工伤认定,等病情稳定后,申请伤残鉴定,根据结果,参考《工伤保险条例》享受工伤待遇。
南京工伤律师,复发如何认定,工伤的情况是非常复杂的,有关工伤的各类争议也是存在的 不管是进行工伤鉴定还是鉴定的赔偿申请,都是需要经过一定的程序,并且在相关部门进行工伤程序的备案后
南京劳动合同纠纷律师,在按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不再续签 是否可以得到相应补偿呢?下面由小编举例说明一下: 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单位也要付补偿金
南京劳动纠纷律师,劳动合同期满未续签案例 案例:李某于2014年6月3日进入某某公司工作。双方签订了期限为2014年6月3日至2015年6月2日为期一年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落款下方是劳动合同是